潮州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電子站牌采購項目更正公告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于2018年 8月15日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、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網(wǎng)上發(fā)布的潮州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電子站牌采購項目(PZH018D137)公開招標公告,現(xiàn)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:
一、更正內容
1、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,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具有相應的經(jīng)營范圍和能力(需具備公共交通設施安裝等相關經(jīng)營范圍);
修改為:
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,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具有從事本項目的能力;
2、招標文件第27頁,商務評審表:
評比因素 |
評分細則 |
分值 |
商務部分 |
根據(jù)售后服務便利度、及時性 |
售后服務及時,響應時間有利于使用單位。投標人注冊地在潮州市范圍內或設有經(jīng)工商注冊的售后服務機構的,得5分;投標人注冊地在廣東省內其他地區(qū)或廣東省內其他地區(qū)設有經(jīng)工商注冊的售后服務機構的,得3分;其他情況得1分。
(須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)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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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為:
評比因素 |
評分細則 |
分值 |
商務部分 |
根據(jù)售后服務便利度、及時性 |
根據(jù)售后服務及時,響應時間有利于使用單位,對各投標人進行橫向對比。對比最優(yōu)得5分;對比一般得3-4分;對比較差得2-0分。
(提供承諾函或相關證明材料)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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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。原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與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文件及附件為準。其他內容不變。
二、聯(lián)系事項
(一)招標人名稱:潮州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招標人地點:潮州市潮楓路14號內
聯(lián)系人:陳經(jīng)理
招標人聯(lián)系電話:0768-2202520
(二)采購代理機構: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
地 址:廣東省潮州市楓春路400號嘉得國際中心十樓1005單元
聯(lián)系人:鄭工
聯(lián)系電話:0768-2289977
傳真:0768-2256611
特此公告。
潮州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
發(fā)布時間:2018年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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